
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,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〔2024〕66号)及《市场禁入决定书》。经查明,东旭光电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,通过虚增收入、利润,少计资产减值损失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,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此外,公司还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、重大诉讼等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。 公司及多名相关责任人因此受到证监会警告、罚款等处罚,部分责任人被采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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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0:28:13

